大队服务承诺
1、对来我处办事的人员,随时有人 接待,并热情服务。
2、一般工程(小型建筑或和临时建 筑)在7日内审核完毕。
3、较大工程(普通多层民用建筑、 两类戊类系层工业建筑)在10日 内审核完毕。
4、重点工程在20日内审核完毕。
5、需要组织专业论证、消防论证设 计的工程在30日内审核完毕。
6、凡接到群众举报,应及时作出答 复,一般举报7日内处理完毕,较复杂的案件 15日内处理完毕。
7、对生产使用、经营、储存易燃易 爆化学品的审核期限不超过7天。
8、对消防违章处理做到客观、公正 合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0、有关消防业务,可提供电话咨询 0717-328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