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公安消防大队通告
党的十七大将于2007年10月15日召开,国庆节也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十七大及国庆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为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十七大期间社会高度稳定。当阳市公安消防大队研究制定了《当阳市公安消防大队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特此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十七大及国庆节期间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三、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和防火知识教育,提高本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四、对于消防监督机构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单位要按照消防监督人员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消除。
此通告
附件:《当阳市公安消防大队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当阳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当阳市公安消防大队
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国庆节和八艺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部局“8.16”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湖北省消防部队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以及《宜昌市消防支队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市消防部队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部局和总队、支队党委关于坚决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以大队长黄勇为组长,教导员马明、指导员葛长连为副组长,王恒、高建军、宋开、邓法、张毅、施灵君为成员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黄勇为十七大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协调、领导大队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副组长马明负责十七大期间防火监督工作的领导;副组长葛长连负责十七大期间执勤备战工作的领导。高建军、王恒、宋开具体负责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普查整改、消防安全宣传等防火工作。邓法、张毅、施灵君具体负责做好十七大期间灭火演练、“六熟悉”、执勤检查、战备教育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工作中心,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狠抓火灾隐患普查整改工作,加强部队管理教育,认真开展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地演练、“六熟悉”工作,着力提高部队防火、灭火能力,确保十七大期间部队高度稳定,火灾形势良好,坚决遏制重大违纪事件和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努力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宣传发动和普遍检查阶段(9月6日至30日)。主要任务是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二是与当阳市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联系,及时向社会反映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报道。三是按照支队要求,在全市主要路口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四是消防站要坚持每天对外开放,每周六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学生和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学习。五是督促社会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在本单位全面进行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六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本市所有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同时指导派出所对三级重点单位和居民区开展防火检查;对目前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认真开展复查和清理;同时,对易燃易爆及公共聚集场所要加大“错时制”检查的力度。
(三)国庆节安全保卫阶段(
(四)十七大保卫阶段(
具体措施:一是督促单位普遍自查。发动各街道、社区委员会,组织群众清除易燃、可燃物,拆除违章建筑。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大队要组织力量对供油、供水、供电、供气、供货单位,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场所、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等开展2次以上安全检查。要提请当地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对辖区内“五小”场所、居民住宅区等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是:查组织领导、查规章制度、查宣传教育、查消防责任制、查用火用电管理、查值班巡逻、查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查隐患整改和应急方案。此阶段要严格执行部消防局“三条铁规”,即: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在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前,一律不允许上述单位和场所恢复营业。三是中队要将执勤训练的重点转移到灭火救援实地演练上来,逐一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进行实地、实战、实装演练。按照支队要求,十七大召开期间,白天出警必须一次性出动两台以上消防车,夜间必须一次性出动三台消防车前往灭火救援,遇3楼以上居民火灾时,登高车必须出动;同时要加强对车辆装备器材的管理、维修、保养,发现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并备足常用损耗器材和灭火药剂。
(五)八艺节保卫和总评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对本辖区消防保卫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指挥若定。全体官兵要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每一条措施的落实,决不允许存在侥幸心理,决不允许有任何麻痹大意。
(二)严格部队管理,确保高度稳定。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要狠抓部队管理教育,认真落实条令条例、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总队八项禁令,严防部队发生各类违法违纪事件。一是要认真组织官兵学习部局、总队关于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进行思想发动,使全体官兵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组织官兵重温条令条例、“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等,提高贯彻执行条令的自觉性。三是根据部局和总队、支队要求,从现在起至11月20日,停止探亲休假;9月30日至10月31日,部队进入二级战备,停止营区外活动,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执勤人员在岗在位。
(三)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专项行动期间,大队机关实行领导在岗值班制度;9月30日至10月31日,大队机关和中队必须保证每天有1名主官值班,执勤中队干部必须全部在岗在位。值班领导为信息上报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情况,审查信息内容并督促上报。凡有关十七大和国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火灾、抢险救援行动,部队内部事故等紧急信息,要立即请示报告,确保不发生重要信息迟报、漏报或误报情况。国庆节和十七大召开期间,中队必须于每天下午16时前向支队指挥中心上报当日消防要情。
当阳市消防大队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